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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陳建佑律師

【資訊法領域的證據與程序-數位鑑識】

已更新:2021年6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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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的「資訊法」,可說是只要與網路或數位科技相關的法律,就屬於它的範疇(請參閱本人先前所撰寫的「資訊法律-導論」)。大多是提及實體法的部分,例如著作權法、個資法、民法、消保法、刑法等,但較少有介紹或論及其相關的程序法,也就是如何採集數位證據的證據法,它的方法有個正式名稱叫做「數位鑑識」(Digital Forensics)。


全文:

資訊法領域的證據與程序-數位鑑識(上)




資訊法領域的證據與程序-數位鑑識(下)


全文: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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